福佳二十年
FUJIA
twenty years
2025-08-13
为了更清晰地识别风险、更有效地防范危害,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健康的工作环境,特此梳理重申公司的反舞弊核心要求。这不仅是制度的红线,更是员工职业道德与诚信底线的体现。
一、定义解释
1、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使用欺骗、隐瞒等违法、违规手段侵占公司财产或获取不当、非法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故意行为。
2、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舞弊:
(一)在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受贿赂或回扣。
1、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报销个人花销(非集团公务花销)。
3、要求或暗示合作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支付费用。
4、未经请示参加合作单位的宴请、健身和其他娱乐等活动。
5、向合作单位介绍个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我司合作的相关业务,或到合作单位谋职。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使公司获利的交易转给他人。
(三)贪污、挪用、盗窃、侵占公司财产或非法使用公司资产包括:
1、申请的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使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公司。
2、申请员工福利性现金和实物,私自截留、逾期发放、不发放、挪作它用或仿造签字虚支冒领。
3、报销费用虚报、多报。
4、请款后,未经请示改变款项用途。
5、私自将公司资产(含实物、库房)未经批示借给他人使用。
6、伪造出勤、加班时间、诊断书等骗取工资。
7、故意将应收款项在账外循环,非法占有。
8、利用公司资源在外兼职。
(四)导致财务报告不实的故意行为,包括: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
2.故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节利润。
3.虚构、隐瞒交易或事项,编造虚假业务合同、虚开发票。
4.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偷逃税款。
5.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严重影响公司会计报表公允表达的其他会计舞弊行为。
(五)擅自对外担保或拆借资金。
(六)签订不公平经济合同。
(七)工程招标虚假、虚报工程量、以次充好等非法获益行为。
(八)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资产减损、丢失。
(九)泄露公司重大信息、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包括:
1、员工信息、客户信息。
2、销售方案、销售合同、销售(租赁)价格。
3、技术资料、建设(规划)方案、图纸、可研报告等。
二、舞弊的预防
公司的反舞弊政策和程序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发布、宣传或局域网公布等方式)进行有效沟通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使其明白行为准则涉及的概念;帮助员工识别合法与违法、诚信道德与非诚信道德的行为。并将企业倡导遵纪守法和遵守诚信道德的信息以适当形式告知与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关系的社会各方。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使所有员工都必须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员工自己在反舞弊方面的责任并自觉努力提高反舞弊知识水平和技能。
(二)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鼓励员工在公司日常工作和交往中遵纪守法和从事遵守诚信道德的行为,帮助员工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不当利益诱惑。
(三)预防、发现和纠正舞弊行为是各层级管理层的重要职责,明确责任,加强检查,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提高财务、督检、审计以及法务等相关人员反舞弊的专业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防范舞弊的发生,将舞弊危害最小化;
(五)建立健全舞弊举报机制。设立舞弊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件)信箱,保护和规范舞弊举报行为,检查、核实举报信息,完善机制,防控舞弊行为的发生。
三、奖励及责任追究
舞弊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集团对实名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舞弊案件的责任人员、相关公司进行责任追究。
(一)舞弊责任追究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1. 领导责任是指负有相应领导职权的管理人员在其主管或分管范围内因失职、失察导致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公司财产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2. 直接责任是指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实施或参与相关决策,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他人舞弊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故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公司财产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二)对发生的舞弊行为,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谈话诫勉、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辞退、减薪、降薪、经济赔偿责任等,触犯国家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让我们共同恪守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自觉抵制舞弊行为,主动维护公司利益,积极举报舞弊线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为公司的持续、稳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