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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佳集团再度荣获辽宁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021-09-28

   近日,由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评选的2019-2020年度辽宁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结果出炉,福佳集团再次被认定为辽宁省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这是对福佳集团长期秉持“诚信发展 服务社会”经营理念的最好诠释。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我国政府对企业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省企业信用协会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载入的相关政府部门信用监管数据、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对公示年度企业在劳动保护、纳税、环保、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银行信贷、海关信用、法院判决裁定事项及仲裁机构裁决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经过综合评审,省信用协会认为福佳集团具备现代企业制度,领导层素质高,管理科学,新旧动能转换理念强,品牌保护和契约意识强,社会责任和社会荣誉感高。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风险防控能力强,合同履约率较高,合同信用度高。该企业营销能力稳步增长,盈利能力较强;企业负债率、速动比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合理区间,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险较低;企业资产运营和经济效益稳健向好,不确定因素对其经营发展影响较小,风险较低。

   福佳集团自成立以来,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理念。将“做中国企业的领航者”作为企业愿景,坚持“永创第一”的企业精神,在这一文化理念的带领下逐步实现了从大连十强、辽宁民企五强到中国五百强的飞跃式成就。
“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诚信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更是决定企业能否稳定经营的核心因素。福佳集团始终秉承“诚信发展 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视企业诚信为生命,集团多次荣获中国AAA级信用企业、全国房地产诚信企业、全国房地产业AAA级信用企业、中国房地产诚信价值品牌企业等荣誉。